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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宝安区五类百强企业联合会第二届会费收取工作的通知尊敬的会员单位: 感谢各会员企业一直以来对宝安区五类百强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百强会”)的支持与厚爱。百强会将在第二届里更加笃行不殆,为会员单位提供更加精准、细致的服务。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的义务,也是百强会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百强会服务工作,确保百强会履行职责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百强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换届大会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会议一致通过《百强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制度》。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五类百强企业联合会章程》、百强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启动百强会第二届会费收取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 一 ) 会长单位:25 万元/届(5 万元/年) ( 二 ) 副会长单位: 10 万元/届(2 万元/年) ( 三 ) 监事长/理事单位:5 万元/届(1 万元/年) ( 四 ) 监事/会员单位: 2 万元/届(4000 元/年) 二、缴纳时间和方式 请各会员单位于 2022 年 10 月 15日前将会费汇至百强会账户。 账号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五类百强企业联合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宝安支行 对公账号:44250100001000001242 三、会费票据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社会团体会费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相关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社会团体将全面停止使 用纸质票据。百强会将在收到会费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为缴费企业开具《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同时会将确认收款信息发送至会员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 四、注意事项 汇款请注明 “会费”。汇款后,请将银行 ( 网银) 回执单以 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百强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玉珊 电 话:0755-23223590、13418679165 邮 箱:644270986@qq.com 百强会的发展离不开所有会员企业的支持,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和信任。2022 年,新起点,新蓝图,开启新征程,我们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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